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5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启动2021年校级和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要求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成员稳定,专业、能力结构合理,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二、申报类型
大创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该训练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同时还有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作为补充。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是对创新创业项目的有益补充,可以是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也可以是创业实践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必须是导师设计或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设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对不符合结题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规定年度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延期申请,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查同意,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经同意后可延长1年(要求在项目主持人毕业前完成项目)。超过以上规定时间未鉴定结题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指导教师资格。
四、项目遴选
(一)每个学院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
(二)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支撑材料进行复审和遴选,公示校级重点项目(110项)和一般项目入围名单,校级重点项目推荐为省级项目。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校级重点项目评审,总分前50名获得参加路演资格,路演前40名推荐为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对达到“互联网+”“挑战杯” 省级赛事入选标准以及“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的项目团队,择优追加特别资助予以培育。
五、项目经费
资助金额按校创〔2020〕5号文件规定。创新创业学院承担的配套资金总体上不低于50%。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原则上承担的配套资金总体上不低于50%。
六、项目结题
(一)校级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将结题验收结果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二)省级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结题,项目主持人及指导教师需将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论文、实物、模型、专利、竞赛获奖、视频、创业计划书等)交创新创业学院验收。
七、工作安排
各相关学院将纸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和4)及支撑材料盖章后于2022年5月18日前统一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将电子选题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统一发至cgydc2022@163.com(邮件标题一律用学院名称)。
八、注意事项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支撑材料包含:论述研究中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与该项目相关的标志性成果复印件(论文、专利、调研报告、项目结题证明和获奖证书等);创业训练项目的支撑材料包含: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和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创业实践项目的支撑材料包含: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项目主持人为法人,注册地址为常州工学院)和与该项目相关的标志性成果复印件(论文、专利、调研报告、项目结题证明和获奖证书等)。
(二)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请用WORD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三)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主持人及指导教师共同承担。
附件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1年校级(202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docx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