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大学生创新中心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505

校教〔201615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省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范围与指标

(一)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从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中(具体名单见附件1)遴选。

(二)2016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立项类型及数量如下: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共计55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20项,指导项目2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设限额,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以申报2项。

(三)各单位最多可以按照2015年校级重点项目数的50%推荐候选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团队以23年级学生为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或第一指导教师)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三)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四)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5月起至20174月止。

(六)创新训练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分别按1万元/项、0.6万元/项、0.3万元/项的标准做预算,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按照0.5万元/项的标准做预算。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别按1万元/项、5万元/项的标准做预算。

四、申报方式

(一)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校级重点项目学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向所在单位自愿申报。

(二)项目所在单位根据2015年校级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预期成果,结合创新创业导师的工作实际,对申报材料负责初审,按名额排序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各单位在对申报材料初审时,除了关注项目内容外,还应对材料格式进行审核(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评审,遴选省级项目,公示评审结果。

(四)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3)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4),由申报人填写。

(二)《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5),由各单位汇总并排序。

(四)申报表填写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门类目录见附件6

(五)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需同时对以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书面材料。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须在422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书面材料(以上各项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报创新创业学院。

七、其他

各类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网站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联系人:吕敏,联系电话:85215091(内线88904),电子邮箱:cxcy@oa.czu.cn

附件1: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名单xls

附件2:2016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审核注意事项.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doc

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doc

附件5:2016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6:专业门类目录.doc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