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创青春”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链专项赛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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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实施“苏青合伙人”创新创业计划,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助力产业升级行动,培育更多强链补链延链青创项目,促进更多创业项目与龙头企业双向对接,江苏团省委将聚焦全省重点产业链,联动链上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举办“创青春”重点产业链系列专项赛。首场专项赛聚焦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链,定于3月份在苏州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苏省委

2. 承办单位:苏州团市委、江苏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3. 支持单位: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团委、东南大学团委、河海大学团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南京邮电大学团委、苏州大学团委、苏州科技大学团委、江苏海洋大学团委、中科院南京分院团委、中船702所团委、紫金山实验室、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省高投集团、苏州未来产业研究院、苏州实验室、姑苏实验室等。

二、参赛要求

(一)重点领域

重点关注人工智能、物联网、新型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5G通信、云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人员和项目要求

1.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 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3. 未登记注册的项目、5年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及创新类技术均可参赛;已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

4. 参赛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有较大投资价值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2)项目介绍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3)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

(1)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产业技术等有详细介绍。

(2)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有效证明材料。

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三、赛程安排

赛程安排包括组织发动、项目申报、初评、半决赛、决赛等流程,赛事期间配套开展项目路演、资本对接、创业交流、导师辅导、专场招聘等活动。

(一)组织发动(2025年2月25日前)。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大赛宣传发动,主动与全国有相关产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创业孵化器等对接,积极联系各高校校友会、各行业协会、各创投机构等资源,做好项目挖掘、组织项目参赛。

(二)项目申报(2025年3月5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扫描“苏青合伙人”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指南见附件1),也可通过登录“江苏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入“苏青U+”平台首页,点击“苏青合伙人”链接,在“2025年江苏‘创青春’重点产业链专项赛”窗口录入项目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报名汇总表(附件2)请于3月6日前报送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三)初评(2025年3月10日前)。对参赛项目进行网上初审,确定入围半决赛项目。

(四)半决赛(2025年3月15日前)。采取线上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评审,确定入围决赛项目。

(五)决赛(2025年3月中下旬)。采取线下路演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激励举措

(一)奖项设置

1. 大赛设置一等奖2个(奖金2万元/项)、二等奖4个(奖金1万元/项)、三等奖6个(奖金5000元/项);

2. 获奖项目根据类别可优先与亨通集团进行产学研合作项目签约,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创青春”国赛。

(二)服务举措

1. 资本对接。邀请创投机构组建资本观察团,全程参与项目评审、路演,为有资金需求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

2. 落地转化。整合全省苏青C空间、各地产业园区及科技、人社等系统的创业阵地资源,为有落地需求的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服务和创业支持政策。

3. 产业合作。链接产业链龙头企业、青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帮助青创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创业青年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分工。

4. 就业招聘。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专场招聘会,组织东山精密、通鼎集团、永鼎股份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岗位,面向青年人才开展招聘。

五、相关事项

1. 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团队申报参赛,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团队承担。

2. 参赛团队、参赛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项目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取消获奖项目资格、追缴资助经费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本通知由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相关政策由各政策制定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创青春”专项赛报名指南.doc

附件2:2025年江苏“创青春”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链专项赛报名汇总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