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教高函[2010]13号)精神,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是一个无固定限制、鼓励原始创新的赛事。iCAN大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iCAN大赛是《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赛事。
iCAN大赛始于2007年,大赛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和加强物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平台。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我校决定组织参加该项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校在校学生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要求
1. 每个团队成员由3-5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团队,不可跨团队交叉组队。
2. 参赛选手制作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为有效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原型作品,并撰写详细的项目说明书。
3.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需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大赛内容
(一)创新赛道。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通过团队协作自主完成的原始创新作品为主。
(二)创业赛道。鼓励学生提升自身创业能力,投身创业实践,创造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要求团队进一步完善项目作品,完成公司注册。
(三)挑战赛道。根据行业发展需求设计相关实战创新赛题,团队根据要求制作完成项目,激发学生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实战技能,带动就业创业。挑战赛题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需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智慧文娱等各领域的创新融合。
(二)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二方知识产权,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
(三)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http://www.g-ican.com/home/index)提交报名材料(含选手身份信息、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四)参赛项目需要制作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为有效参赛作品,往届国赛一、二等奖项目不可参与本届比赛。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比赛、分赛区比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挑战赛道)。校级比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分赛区比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承办单位和联合承办单位须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全国总决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由全国总决赛评选出最优的团队,将推荐参加相应国际比赛。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作品制作(4—7月份)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g-ican.com)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校内比赛(8—9月份)
各参赛高校可根据报名数量自行决定校内赛的举办,分赛区组委会进行指导工作,选拔优秀项目晋级分赛区比赛。
(三)分赛区选拔赛(9—10月份)
各分赛区组委会积极组织分赛区比赛,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11月份)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的项目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在总决赛比赛期间同时举办开闭幕式、创新作品展、人才招聘会、投融资对接、颁奖典礼等交流展示活动。
(五)校内联络人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刘老师:17351588058
校赛QQ群:916366175(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