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挑战杯”全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79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挑战杯”全国竞赛江苏省选拔赛作品申报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常州工学院选拔赛复赛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竞赛参赛作品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赛复赛结果公示

经路演答辩与评审专家评分,现将校赛复赛成绩与排名公布。


学校将依据此次排序报送6项项目参加省赛。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校创新创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88510561(6561) 88510051(6051)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5日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4月11日12:00。

三、申报方式

参赛学生于4月6日-4月11日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参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代表)于4月6日上午9:30-11:30或下午2:00-5:00择时携带项目所有材料(含附件支撑材料)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玉衡楼B103)接受审查并签署作品承诺书。若发现项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不符合参赛条件,将取消参赛资格,学校将择优补报。

(二)做好隐名工作,上传材料当中,不得出现学校和指导教师信息,尤其是论文封面、图片、视频、专家推荐意见、各种专利及鉴定证明、文件盖章等处。

(三)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附件1 参赛者用户使用指南.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