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0-02-13浏览次数:539

按照常州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根据《常州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常州工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号)和《常州工学院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2号)精神,为做好2019/2020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常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疫情防控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把防控疫情斗争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作为的重要考场,坚守岗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实抓准抓好当前和开学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李菼
组员:饶丰、夏璐

工作小组要求:

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全面摸排并准确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信息上报必须全面、及时、准确。

三、新学期开学防控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

紧跟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根据学校通知要31日前学校不开学教职工上班时间及工作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开学前无特殊情况居家工作,不建议到校办公,尽量不外出。在家期间,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所在地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报学校备案。请教职工及早采购足量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备齐体温监测用品(尽量使用电子测温计),以备开学后本人使用。

(一)开学前

1.密切关注假期中摸排的全体人员情况,在前期摸清教职员工返校动向的基础上,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动态。

2.离常教职工返回常州后,须自主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目前停留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须原地停留,等候通知方可回校;途径湖北地区返回常州或有与武汉人员接触史的教职工须事前告知学校,自觉向所在地社区通报并居家隔离14天。

(二)开学报到

1.对外地返回常州的教职工,至开学报到日已满14天观察期的可按期报到,未满观察期的继续隔离观察。观察期满、返校前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并报人事处批准方可返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2.报到当日,做好教职工开学报到考勤和身体状况汇总,并及时上报人事处,隔离人员的报到考勤标注为“隔离”。

(三)开学后

1.开学后至江苏省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前,教职工不集中办公,实行一人一室工作,并负责本区域卫生消毒工作。

   李  菼 玉衡楼B107

   饶  丰 玉衡楼B109

   夏  璐 玉衡楼B103

   吕  敏 玉衡楼B105

   李丹虹 玉衡楼B108

   田鸿发 玉衡楼B115

2.即日起至江苏省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停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学习。省众创空间及工作室一律不对外开放,并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到相关学生和指导教师,鼓励指导教师通过网络并充分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做好各类竞赛的辅导。

3. 开学后对于新的从外地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同时做好隔离教工的生活关心、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工作。对隔离观察的教职工,允许其居家灵活办公,其中教师按照《常州工学院关于调整2019/2020春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校教〔20201号)要求执行,考勤视为正常出勤并标注为“隔离”。

4.开学后,教职工除必要的上课、工作等情况,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各方联系均以工作群为主,减少集中培训和开会。

5.任何场合均需戴口罩,就餐须打盒饭带回各自工作室独自用餐。

6.教职工应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对外联络邀请校外人员来访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疫情解除后,因公确有需要来校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凡有发热症状的禁止进入学院。

四、创新创业教育保障工作

(一)创新创业网络课程不受影响,学校开学后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后在网上完成;

(二)GYBSYB课程与市人社局协调,根据教务处安排进行,即开学后学生选课,第6周开始授课,第15周结束。

(三)创新创业实践类环节建议开学后,充分利用校内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专业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完成,尽量不使用校外资源。

(四)如果第六周,疫情没有解除,GYBSYB课程不能授课,则采用毕博系统或爱课程网上已经建好的创新创业课程

(五)创新创业学院应及时掌握一级赛事状态,并及时引导各责任单位准备参赛。

(六)梳理国家(省)平台建设申报条件,重点进行书面材料准备。

(七)与社会双创师资、平台单位保持网络电话联系,为疫情解除后共建共享创造条件。

五、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必胜信心。

(一)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手段保持与停留在湖北的教职员工联系,转达学校的通知要求和关心关爱,做到防控疫情期间“人隔离、情不隔断”。

(二)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对于值得关注的舆情在第一时间送相关部门。全体教职工不信、不传网络谣言,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

  

创新创业学院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小组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