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布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16-11-23浏览次数:524

校教通〔2016〕54号

    根据《关于举办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的通知》(校教〔2016〕5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在近期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现将布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成果展示时间为第九次教学工作会议期间,为期一周,具体布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有关部门和各参展单位于11月底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地点

    辽河路体育馆主馆(篮球馆),展区划分示意图详见附件。

   三、组织分工

   1.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划分展区、印制评奖选票、制作参展作品的序号标贴和成果展海报,作品展示期间展区现场观摩与投票的组织、管理与服务,负责组织创新创业导师参观学习。

   2.宣传部负责制作横幅“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校园路灯灯柱宣传海报若干,负责成果展期间的现场摄像和采访等宣传报道工作。

   3.后勤管理处负责在体育馆的篮球馆北门入口处悬挂横幅,负责布展所需的80张三人课桌椅等设施的按区域摆放和撤除。

   4.各参展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设计、制作展板和进行布展,成果展期间项目组成员可通过视频、PPT或现场讲解等形式进行宣演。

   5.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负责组织校级学生社团干部代表观摩学习,并进行现场投票。

   6.各二级学院可组织本单位师生代表参观成果展,并进行现场投票。

   7.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观摩评审择优评出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奖,根据师生的投票确定“我最喜爱的二十佳创新创业作品”。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参展需要的展板、展架、拖线板、投影视频、录像电脑等设备及参展单位的横幅、宣传海报等请自行解决,并做好布展和展示时间参展作品及宣传用具的现场管理。

    2.投票的专家和师生请在展区入口处领取选票,根据项目的创意创新性,技术先进性,作品成熟度,以及现场参展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将推荐作品的序号填入选票中,投入到展区出口处的投票箱内。

    3.为了确保投票的公平,投票师生不得重复投票,且每张选票的推荐作品序号不要重复,否则视为作废。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1月23

附件:展区划分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