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55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常州工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展示创新创业活动成果,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二、协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三、展示时间、地点
第九次教学工作会议期间,为期一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作品范围
1.2014-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其中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须按照立项申请表或结题报告中载明的成果形式展出。
2.2014-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国际学科竞赛获奖作品。
3.2014-2016年“挑战杯”学生获奖作品。
4.2014-2016年在校学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2014-2016年创新创业孵化实践活动成果。
6.2014-2016年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成果。
7.其它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
五、选送数量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学生人数 | 参展作品数量 |
1 |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2002 | 30 |
2 | 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 2994 | 45 |
3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483 | 22 |
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187 | 18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271 | 34 |
6 | 外国语学院 | 1107 | 17 |
7 | 教育与人文学院 | 1504 | 23 |
8 | 数理与化工学院 | 640 | 10 |
9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327 | 20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
11 | 创新创业学院 | 2 | |
12 | 教辅管理部门 | 2 | |
总计: | 14515 | 225 |
六、展示形式
各单位选送作品的参展形式可根据成果类型和参展需要,选择展板、实物、模型、论文、视频、PPT讲演或其他可展示的形式。
七、奖项设置
1.组织学生和老师参与投票评选出“我最喜爱的二十佳创新创业作品”。
2.组织专家组投票评选优秀作品,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另设优秀组织奖3项。
八、注意事项
1.展板尺寸原则为:150×90厘米(高宽),其中展板顶部留空尺寸20×90厘米(高宽),底部留空尺寸10×90厘米(高宽)按学校统一模板,剩余区域由各单位自行制作。项目类和竞赛类展板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其它类型的展板可参照制作。
2.所有参展作品须由学生领衔主持或负责,并在展示期间安排学生现场讲解或演示。如发现参展项目有抄袭、盗用或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展资格,责任由参展者自行负责。
3.所有参展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4.学校在展区内提供必要的电源和展示所需的课桌。展架、拖线板、投影视频等设备及参展单位的横幅、宣传海报等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5.所有参展作品由各参展单位集中推荐,提交纸质及电子的参展项目推荐表和参展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其中项目推荐表电子稿的文件名统一按“参展单位-序号-指导老师-项目名称”格式提交。
6.参展作品推荐截止时间:11月20日,作品布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推荐选送能代表本单位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优秀作品参展。
联系地址:辽河路校区玉衡楼B103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吕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5215091(内线55091);邮箱:cxcy@oa.czu.cn。
附件1: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展板的具体格式和内容.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参展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参展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